
我国消费税的税目共有14个,分别是:(1)烟;(2)酒及酒精;(3)化妆品;(4)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;(5)鞭炮、焰火;(6)成品油;(7)汽车轮胎;(8)摩托车;(9)小汽车;(10)高尔夫球及球具;(11)高档手表;(12)游艇;(13)木制一次性筷子;(14)实木地板。其中,有些还包括若干子目。

借方金额栏和贷方金额栏:登记会计分录的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;
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是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作出解释,财政部根据实际业务的变化修订会计准则的部分内容。从2007年到2012年,财政部已经发布了5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。其中,《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》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