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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学会计证的学校
2026-09-01 18:33 点击:263
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以不含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的。增值税的上缴者是销售方,税收的负担者是购买方。因此,销售企业增值税交多交少与本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没有直接联系的。
2.再次确认
[分析]企业为获得收入,将库存商品的所有权出让并交付了商品,表明企业库存商品减少,获得收入的代价(主营业务成本)增加。会计处理如下: